“謝謝法官,要不是你們這么用心調(diào)解,事情沒辦法這么快解決。”昨日下午,一起交通事故的被告梁某在電話中不停地感謝。
近日,市法院法官快速調(diào)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傷者順利拿到近40萬元的賠償款,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對調(diào)解結果表示滿意。
2015年6月21日11時45分許,家住詩山的梁某開著拖拉機來到山一村某幼兒園往紅星村方向的十字路口,沒看路口左右兩側車輛情況,徑直開過路口。突然,他的車身猛地一震,刺耳的金屬碰撞聲響起,一輛摩托車滑倒在一邊……
原來,紅星村女子林某駕駛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經(jīng)過該路口時未減速,結果撞上了梁某拖拉機的后輪。林某當場摔倒在地,傷勢嚴重。梁某沒想到會發(fā)生這樣的事情,趕忙停下車,并將林某送醫(yī)。
因為傷勢嚴重,林某被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于同年7月28日轉(zhuǎn)至詩山南僑醫(yī)院住院治療,不到一個月,因無錢交醫(yī)療費出院。經(jīng)鑒定,林某已構成一級傷殘、護理期限為終身,護理依賴程度為完全護理依賴。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本起事故中梁某負主要責任,林某負次要責任。
事故發(fā)生后,梁某主動支付了4.16萬元,保險公司支付了1萬元供林某治療。
今年1月18日,林某的丈夫呂某拿著一紙訴狀,將梁某以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訴請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75萬余元,其中除交強險責任限額內(nèi)賠付的12萬元外,其余損失63萬余元,由被告梁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對此,梁某認為賠償金額過高,并認為林某系超速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在事故中應負主要責任。
市法院交通庭法官了解情況后,分別聯(lián)系雙方當事人,一方面對梁某進行辨法析理,分析事故原因,釋明責任劃分,消除被告對責任認定和法律適用的誤解。同時,法官還對傷者的家屬進行安撫,并耐心地為其釋法析理。
經(jīng)過不懈努力,3月1日,雙方最終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梁某自愿賠償并積極主動地籌集錢款,一次性賠償傷者醫(yī)療費、誤工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7萬余元。交強險已賠付1萬元,剩余的11萬元,保險公司將在收到調(diào)解書之日起30日內(nèi)賠付。
昨日,梁某賠付的剩余23萬余元已到位,而林某家屬見賠償款到位,激動不已,不停向法官表示感謝。(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薛金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