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4月19日訊 “他搶了我的手機,還強奸了我!”前日14時30分,南安溪美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案。
現(xiàn)場在溪美街道長安街,一名20多歲的女子正和一名男子拉扯不清,雙方不斷地爭吵著。民警迅速上前,將男子控制,并了解情況??僧?dāng)民警詢問報警人情況時,女子支吾了一陣,干脆承認(rèn)自己報假警。
原來,這女子姓黃,是KTV“公主”,男子姓王。半個月前,王某的好友洪某,邀他一起到KTV唱歌。小黃也在,和洪某挺親熱的,王某誤以為,他們是情侶。
酒后的幾天,洪某以生意周轉(zhuǎn)為由,向王某借了3萬多元,說3天就還。可后來,洪某不但沒有主動還錢,電話還關(guān)機了,沒了蹤影。王某心急如焚,幾次尋人未果。
前天,王某在街上巧遇小黃,王某上前拉住小黃,要她帶自己去找洪某。小黃先是一愣,等緩過神來,才明白王某誤會了,可王某并不相信她的解釋。小黃為了脫身,就想到了報假警,于是出現(xiàn)了上述荒唐的一幕。
真相大白后,民警對小黃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知王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與洪某的經(jīng)濟糾紛。(通訊員 李殷白 陳小東 海都記者 楊江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