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余知都)“法院終審判決我贏了,保險公司的賠償款也已經(jīng)到位,衷心感謝《中國消費者報》對我的4S店專修險案自始至終的關(guān)注!”11月28日,湖南長沙消費者歐陽果激動地給《中國消費者報》湖南記者站打來電話,至此,備受關(guān)注的湖南“4S店專修險”案塵埃落定,法院終審判決支持出險車輛到4S店維修。
購買了4S店專修險,車輛出險后卻以4S店維修費用過高,讓消費者到外面的維修廠去維修,消費者歐陽果將出爾反爾的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從案發(fā)到起訴,再到庭審,《中國消費者》記者持續(xù)予以關(guān)注,并先后于2015年12月7日以《4S店專修險咋不能兌現(xiàn)》和2016年6月17日以《專修險就是個怪胎》為題予以報道。
案情
專修險不兌現(xiàn)
2015年2月1日,歐陽果在湖南華洋眾廣汽車銷售服務(wù)有限公司麓山店(以下簡稱華洋眾廣4S店)購買了一輛某品牌轎車。經(jīng)在4S店設(shè)點的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長沙公司)保險員推薦,歐陽果為愛車投保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等險種,并附加了指定專修廠(即4S店專修險)、不計免賠等特約條款,保險期間自2015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日,其中車損險的保險金額按新車購置價即228280元確定。指定專修廠附加險條款載明,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本特約條款,并增加支付本特約條款的保險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可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即可以選擇在4S店修理)。
2015年10月18日,歐陽果的投保車輛發(fā)生變速箱殼體受損事故,進入具有專修資格的華洋眾廣4S店進行定損維修。4S店根據(jù)車輛損失情況,提出更換變速箱的維修方案,總計費用超過6萬元。人保財險長沙公司認為4S店的維修費用過高,要求將涉案車輛交由廣州一家企業(yè)進行維修,費用為1萬余元。歐陽果認為,根據(jù)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可以選擇在4S店進行維修,堅持按4S店方案更換變速箱。保險公司則堅持到外面修理廠只修不換。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焦點
是換還是修
2015年12月1日,歐陽果將人保財險長沙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按華洋眾廣4S店提出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費用由人保財險長沙公司承擔。
今年2月28日,華洋眾廣4S店按更換原廠變速箱方案完成對事故車輛的維修,歐陽果支付了修理費65821元,其中更換變速箱材料費為60924.21元。
長沙市雨花區(qū)人民法院先后于今年1月26日和5月25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歐陽果與被告人保財險長沙公司形成財產(chǎn)保險合同關(guān)系。被保險車輛發(fā)生事故,造成變速箱受損,符合人保財險長沙公司《家庭自用汽車損失保險條款》第四條約定的“碰撞”情形,屬于車損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今年6月14日,長沙雨花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保財險長沙公司賠付原告歐陽果出險車輛的維修費用65821元、拖車費350元,共計66171元。
人保財險長沙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依法改判人保財險長沙公司賠付歐陽果14214元。
判決
消費者勝訴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人保財險長沙公司與歐陽果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均應(yīng)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wù)。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涉案損壞變速箱整體更換是否合理。本案歐陽果在人保財險長沙公司投保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等險種,并附加了4S店專修險。在實際生活中,車主為求得更好的保障,普遍希望將車輛送去4S店修理,而相應(yīng)的,保險公司考慮到成本問題,往往希望車主去普通修理廠修車,這時4S店專修險就能化解這種矛盾。人保財險長沙公司的4S店專修險,對于投保該條款后,投保人在修理前是否需要再與保險人協(xié)商修理方式和費用沒有明確約定,但是保險合同條款是人保財險長沙公司單方面提供的格式條款,雙方對此有不同解釋的,應(yīng)當采納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意見。一審法院認為在綜合考慮了性能恢復(fù)、材料供應(yīng)、原廠質(zhì)保等因素基礎(chǔ)上,華洋眾廣4S店的維修方案更具合理性與權(quán)威性并無不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近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歐陽果已拿到賠付款661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