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因客戶是莆田人,女職員就被阿里巴巴開除。令人同情的是,這位被開除的女職員還在哺乳期內。
為此,這位不幸的女職員狀告阿里巴巴索賠20萬元,馬云作為阿里巴巴董事長也成了被告。
跟“莆田客戶”做生意,是否觸犯公司規(guī)定?阿里巴巴公司能否以此開除員工?近日,思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這場因“莆田客戶”引發(fā)的官司。
還在哺乳期 就被開除了
29歲的菲菲(化名)還在哺乳期內,突然被阿里巴巴公司炒魷魚了,原因是她簽單合作的某客戶老板是福建莆田人,而公司又把福建莆田客戶列為不誠信客戶。“這不公平!這是地域歧視!”菲菲說,她是五年多前進入阿里巴巴工作,被安排在廈門分公司擔任客戶銷售工作,之后還續(xù)簽合同,合同期一直到今年的8月。
菲菲月薪大約2萬元,但是,2013年5月,尚在哺乳期的菲菲收到了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理由是菲菲“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
菲菲了解到,自己之前和一家進出口公司簽約達成了合作意向,但這家公司的老板是莆田人。依據(jù)公司制定的《B2B中供銷售處分規(guī)定》,福建莆田客戶被列為不誠信客戶,明知公司有如此規(guī)定,還與該客戶簽單,在公司看來屬于嚴重違規(guī)。
解雇女職員 判賠13萬
菲菲認為,阿里巴巴公司將莆田客戶列入不誠信客戶名單屬地域歧視,本身就不合法。因此,她起訴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0萬元,以及8筆傭金2.9萬元。
但是,阿里巴巴公司卻堅持認為,其根據(jù)經營需要,有權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
思明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阿里巴巴公司對與福建莆田客戶簽單的員工進行處分,姑且不論這一規(guī)定是否合法,但僅就菲菲所簽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生地是莆田,就認為菲菲與之簽單存在違規(guī),理由不充分。
另外,法官還指出,阿里巴巴公司解除與菲菲的勞動合同時,菲菲尚處于哺乳期。因此,阿里巴巴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經審理,近日法院最終判決阿里巴巴公司支付菲菲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31310元,并支付傭金280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