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dāng)利益。
旅行社把游客帶到價格昂貴的購物店進行購物,同時從購物店收取回扣,這不僅是對游客的欺詐,更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從《消費主張》記者的體驗來看,三天的九寨溝黃龍游,真正的景區(qū)游覽只有一天半,而購物店卻進了五家之多,而且這些購物店的價格確實比當(dāng)?shù)厣痰暌F出很多。這是為什么呢?難道旅行社和購物店之間真的有私下交易嗎?
3.躲不開的隱形購物店
為了揭開真相,《消費主張》記者以談合作為名,開始和四川省內(nèi)專門做九寨溝黃龍線路的旅行社進行接觸。
成都一家老牌旅行社的黃經(jīng)理告訴記者,他們旅行社只做九寨溝黃龍的地接服務(wù),每年接待的游客在15萬人左右,旅行社的主
要利潤就是靠游客購物的提成來彌補,而要想讓游客多購物,只能多進購物店。
旅行社工作人員:一般九寨溝三個店,一個綜合土特產(chǎn)店還有一個水晶然后還有一個牦牛肉店,藥材一般在綜合店里面。
這家旅行社的負(fù)責(zé)人告訴《消費主張》記者,《旅游法》明確規(guī)定了旅游團進購物店要事先跟游客說明,而且進購物店的數(shù)量還有一定的限制,所以他們會想各種辦法來規(guī)避法律監(jiān)管,其中最常用的辦法就是把游客帶到一些名義上是景區(qū)、實際上是購物店的地方,旅行社稱之為隱形店。
旅行社工作人員:(一般進幾個購物店?)對客人說的一個店,但是還有一些隱形的購物店,像藏寨、羌寨加起來可能要3-4個。
有了這些隱形店,旅行社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訴游客進的是景區(qū)或是一些博物館之類的景點,那么,在九寨溝黃龍這條旅游線路上究竟有多少隱形店呢?
黃經(jīng)理:變相進一些購物店,和那種專門的購物店有區(qū)別,客人從心理上也有區(qū)別,藏寨本身是一個寨子,你說他是一個景點,確實是景點可以看的,都知道是賣銀子的,羌寨(德吉梅朵風(fēng)情街)那個很大,又是國家4A級風(fēng)景區(qū),但是他們家還是賣東西,沒辦法。
原來,之前《消費主張》記者體驗的朵吉水鄉(xiāng)、絲源印象絲綢館以及這位工作人員說的羌寨德吉梅朵風(fēng)情街都屬于隱形購物店。游客在這些購物店購物后,旅行社又能拿到多少回扣呢?多家旅行社都表示,他們能拿到比較高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