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表示,餐飲行業(yè)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記者走訪廈門市場發(fā)現(xiàn),部分餐飲企業(yè)依然堅持禁帶酒水和包間最低消費的限制,而一些餐飲店雖然取消了這些限制,卻要收取開瓶費。

這家餐飲店內依然懸掛著“謝絕自帶酒水”的提示牌。記者 雷妤 攝
一直以來,業(yè)內對“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是否屬于霸王條款意見不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表示,餐飲行業(yè)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確認“霸王條款”無效。
一石激起千層浪,許多消費者連連叫好,不少餐飲企業(yè)叫苦連天。昨日,記者走訪廈門市場發(fā)現(xiàn),部分餐飲企業(yè)依然堅持禁帶酒水和包間最低消費的限制,而一些餐飲店雖然取消了這些限制,卻保留了另一道門檻——開瓶費。
對此,廈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馬丁認為,今后相關行政單位在處理這一類型消費糾紛時,可能會向消費者傾斜。
記者走訪
許多商家依然禁帶酒水
昨日,記者詢問進店消費是否能自帶酒水時,“香港傳奇”SM店的店員表示,店里不允許自帶酒水。記者告知對方,最高人民法院已經(jīng)明確這屬于霸王條款。但店員說:“我們還沒有接到上面的通知?!?/P>
同樣,“二爺火鍋”店員也向記者表示,店內禁止自帶酒水。
“大豐收魚莊”的店員也告訴記者,他們謝絕自帶酒水,且人數(shù)達到10人以上才可以使用包廂,包廂最低消費880元。
部分餐飲店收取開瓶費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有些餐飲店雖然可自帶酒水,但卻設了另外一道門檻——開瓶費。
“我愛阿度”規(guī)定,顧客可以自帶酒水,但如果使用店內的杯子,需收取洗滌費;不使用杯子,額外收取25元/瓶的開瓶費。
“宴遇”餐廳對不同品種的酒的開瓶費定了價:啤酒飲料30元/瓶、紅酒50元/瓶、洋酒80元/瓶、白酒100元/瓶。店員告訴記者,如果數(shù)量多,這些費用還有商量的余地。
廈門一些高檔酒店大多允許顧客自帶酒水,但要收開瓶費。廈門喜來登酒店、王子飯店、舒友海鮮大酒樓、佳麗海鮮大酒樓環(huán)島路店等都要收取開瓶費,費用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而定。
廈門源昌凱賓斯基大酒店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收取開瓶費,但飲料啤酒不允許自帶。